有組織的創意是策劃的核心,策劃與狹義的點子在形式上的區別之一就在于企業標識設計組織創意。必須認識到,創意不僅僅是要依靠個人的“靈感”,而是企業標識設計需要組織的系統性工作。
對企業標識設計來說,創意者應具備以下11個條件:
1.動作快,“即刻反應”的能力;
2.卓越的“圖形感覺”能力;
3.須有豐富的“情報量”;
4.須有思路清晰的“系統概念”;
5.須有“戰略構造”,對未來或各種利益結構有強烈的控制力量;
6.要有“概念化”能力,能將所有有關信息歸納為一定的概念;
7.須有敏銳的“關聯性”反力,對人、產品、市場的關系要反應靈敏,并能綜合起來進行分析;
8.須有豐富的想象力;
9.須有豐富的“感性”經驗;
10.要有多角度的思考,并能采取系統戰略和概念;
11.須有“同進行多種工作”的能力,全線與支線同時并進,即使在錯綜復雜的環境下,也能妥善地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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